辽宁工大党政办公室文件
辽宁工大办发〔2019〕6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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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党委各部委办,校工会、团委;各教学、教辅单位、研究院(所),行政管理部门,直属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 号)精神,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现将 2019 年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 月 5 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 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妥善安排好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确保校园和谐稳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2. 根据学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 2019 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辽宁工大办发〔2019〕3 号)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落实好值班带班制度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制度。
3. 请各单位于 3 月 29 日前,将清明节期间值班表按所在校区分别报送党政办公室、公安处和葫芦岛校区综合办公室、公安保卫处各一份。
党政办公室
2019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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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9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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